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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建立专利权保护信用信息档案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03日

本报北京12月2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日公布国家知识产权局报请国务院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针对专利法实施中的专利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突出问题,送审稿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实行严格的专利保护制度,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专利实施与运用。

在明确间接侵权责任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的同时,送审稿建议,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专利权保护信用信息档案,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或者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需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许可。

送审稿提出,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自职务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之后,在不变更专利权属的前提下,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可以与单位协商自行实施或者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协议享有相应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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